鼓励有条件家庭生四孩?浙江:不采纳 不符合当前政策
admin
阅读:63
2024-11-11 08:03:30
评论:0
原标题:浙江省卫健委回应“鼓励有条件家庭生四孩”:不采纳,不符合当前政策 今年9月,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就该省《关于支持积极生育的若干措施(征求意见稿)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近日,浙江省卫健委对外公布了公众反馈意见采纳情况。其中,对于“出台法律保障全职妈妈的权益,增加社区育儿课堂面向新手爸妈和带养老人,科普育儿知识”的建议,浙江省卫健委表示:部分采纳,在第(十七)条中增加“建立完善社区家庭联动协作育儿机制,加强科学育儿知识普及。”的内容。“保障全职妈妈的权益”涉及多个法律和政策,在本文件中不提及。对于“由政府开办托儿所,托儿所教师需要有一定门槛,民办的不放心。增加托儿所、幼儿园的师资力量。小孩的早中晚餐最好都要供应”的建议,浙江省卫健委表示:采纳。该意见已在文本第(十一)条“依法实行托育机构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”的内容中体现。对于“建议在‘六、构建生育友好环境’这一节中,增加‘取消计划生育,全面放开生育,鼓励有条件有意愿的家庭(或夫妻)可以生育四胎以上子女’”的意见,浙江省卫健委表示:不采纳。调整生育政策的权限在中央,“鼓励有条件有意愿的家庭(或夫妻)可以生育四胎以上子女”不符合当前实施的三孩生育政策。另外,对于“建议宅基地审批条款修改为,对三孩家庭申请宅基地时,开放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流程”的公众意见,浙江省卫健委表示:不采纳。为加大对农村生育二三家庭的住房支持力度,在文本第(八)条中明确了“对生育二三孩家庭,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宅基地,并在不超过当地宅基地审批面积上限的前提下,审批面积予以适当倾斜”的内容。所提修改意见仅局限于审批流程,与制定该措施的目的有较大差距。
本文 htmlit 原创,转载保留链接!网址:http://m.bjnsf.org/zuowen/24605.html
声明
1.本站遵循行业规范,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;2.本站的原创文章,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,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;3.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。
发表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