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司法部原党组成员、副部长刘志强作出逮捕决定
admin
阅读:94
2024-11-08 16:07:15
评论:0
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司法部原党组成员、副部长刘志强作出逮捕决定最高人民检察院7日宣布,司法部原党组成员、副部长刘志强涉嫌受贿一案已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,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。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刘志强作出逮捕决定。目前,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。
本文 htmlit 原创,转载保留链接!网址:https://m.bjnsf.org/zuowen/22702.html
声明
1.本站遵循行业规范,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;2.本站的原创文章,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,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;3.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。
发表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