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子捡项链以为是假的遗失后被起诉 未妥善保管需担责

admin 阅读:46 2024-11-09 14:00:34 评论:0
小美在某商场逛街时遗失了一条价值5000元的金项链。民警通过监控找到了拾得项链的小王,小王承认自己捡到了项链,但当时以为是假的就随手揣在兜里了。由于衣服的兜坏了,导致项链已经丢失。小美因此向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小王赔偿损失。法院审理认为,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,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,并且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送交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,在此之前拾得人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。如果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、灭失的,拾得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。小王拾得金项链后没有妥善保管,也没有依法将遗失物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,导致金项链丢失,造成了小美的损失。因此,法院判令小王赔偿小美金项链损失5000元。法官提醒,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,捡到遗失物后应妥善保管并在送交有关部门前尽到义务。若因为主观故意丢弃遗失物或未尽到妥善保管的义务,均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。反之,若遗失物的毁损、灭失并非因自身的过失所致,则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。另外,保管遗失物产生的费用如保管费、维持费、登报费等可以向权利人主张返还,但拾得人无权要求权利人支付报酬,除非失主承诺支付赏金。

本文 htmlit 原创,转载保留链接!网址:https://m.bjnsf.org/zuowen/23454.html

可以去百度分享获取分享代码输入这里。
声明

1.本站遵循行业规范,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;2.本站的原创文章,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,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;3.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。

发表评论
搜索
排行榜
标签列表